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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要求
来源:http://zfcxjst.gd.gov.cn/zcjd/wzjd/content/post_4209073.html | 作者: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| 发布时间: 2023-08-10 | 33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要求

  近期,为指导各城市科学、扎实、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,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针对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不稳定的问题,提出12条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具体要求。

  《指导意见》从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重点任务、健全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机制等3个方面给予科学系统的指导意见。一是强调排查的持续性,加强动态管理。明确要求各城市开展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、沿线排污口排查、排水管网拓扑结构及运行效能排查,指导城市精准摸清整治黑臭水体的底数和核心问题。二是部署5项重点任务,深入推进源头管控。明确要求各城市以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作为主要抓手,推进暗涵清污分流,削减雨天河道污染负荷;科学整治沿河排污口,抓好工业源、农业源污染管控。三是健全4项保障措施,压实长制久清责任。明确要求各城市建立返黑返臭预防机制,会同生态环境部门,加强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分析;落实河湖长制长效机制,提升排水管网专业运维管理水平,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沿线排水许可证管理。

  《指导意见》基于广东省“十三五”以来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践,结合党的二十大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任务部署以及“十四五”期间国家和省的最新要求,指导地市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落实科学治理、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的治理理念,指明了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、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的实施路径,具有重要意义。